尊敬的客户:
根据《关于印发<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4〕2号)相关要求,现将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函证业务办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业务受理
(一)公司接受符合《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》要求的《银行询证函(格式一)》标准纸质函证,函证中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函证机构的回函地址、收件人、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填写完整,不得空白。一份函证只列示一个函证基准日。
(二)函证应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及公章,多页材料应加盖公章骑缝章,并与其在公司预留的印鉴保持一致。
(三)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函证,公司将不予受理,并联系审计单位说明相关情况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公司对函证审核结果签署回函意见,统一加盖业务公章实体章,回函直接邮寄至来函指定地址。
(二)公司暂对函证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,以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。
三、联系方式
受理部门:结算部
联系电话:029-84244128
通讯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
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,特此公告。
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
2024年12月27日